如果不扣錢呢就按部門分類記入福利費如:管理費用-福利費,銷售費用-福利費,如果從工資扣除呢,你這筆錢就不能進費用只能做沖往來,公司付這筆工服費的時候借:其他應收款貸。沒有。 有些地方有稅務部門規定的職工工作服費用稅前扣除標準。 如一年1000。00元。不合理,更不合法。勞動法明文規定,單位要為員工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及服裝等。給職工定制的工作服,購買勞保用品可計入生產成本,給職工發放節日禮品的費用可以走福利費。 同意1-2樓的意見。如果公司有明文規定說做滿2年則不收取員工工作服費用,卻未在規章制度中注明第二套需要收取費用的話。那公司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,因為這樣容易誤導員工。